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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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

 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,网络在为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,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当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。跨境网络赌博活动,以多元手段推广,代理模式泛滥,吸引众多赌徒及代理卷入,请看林州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案件。

自2020年起,黄某等人在某市登录的网络赌博网站赌博(IP地址为M国),网站有“炸金花”、五分赛车、六合彩等多种赌博形式,主要依靠APP嵌入广告、二维码、网络弹窗等手段进行线上推广,采用全民代理模式,赌客既能自己下注赌博也能分享邀请码发展下线,利用下线的投注获得返利。

本案中王某用母亲信息注册代理账号,发展了3名下线元,接到警方电话后主动投案并退缴违法所得。卢某注册账号发展了5名下线元,被警方抓获后如实供述并退缴。石某注册账号发展了10名下线元,接警方电话后主动投案。韦某注册账号发展了15名有效会员、20个账号,获返佣32151.06元,被警方抓获后如实供述并退缴。张某注册账号发展了11名下线元,后被警方抓获后如实供述并退缴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王某、卢某、石某、韦某、张某为赌博网站做代理发展玩家,王某等四人非法获利达情节严重标准,五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,本案涉案赌博网站IP地主属地为M国,故本案应属跨境赌博犯罪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三条规定“为赌博网站、应用程序担任代理并发展玩家、会员、下线的,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”。五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或辅助作用,王某、石某自首,卢某、韦某、张某坦白,均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偶犯,最终分别被判处不同的有期徒刑,没收或追缴违法所得,并处罚金。

网络赌博虽看似借助虚拟空间,但其违法本质不变。本案中该赌博网站以多种赌博形式、全民代理模式大肆扩张,吸引了众多赌徒和代理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与经济安全。跨境赌博因其涉及地域广、资金流转复杂等特点,更具社会危害性,司法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,这也警示社会各界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任何企图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,公众应自觉网络赌博,维护健康、和谐的社会环境与网络空间。

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》

第三条:为赌博网站、应用程序担任代理并发展玩家、会员、下线的,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。

第三百零三条: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开设赌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

第一条:利用互联网等传输赌博视频、数据,组织赌博活动,有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、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、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、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行为的,属于“开设赌场”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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